省就业局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07-04-06
宗旨:开展全省劳动就业工作,实施各项就业服务
业务范围:
一、开展全省城乡统筹就业包括新增劳动力就业的指导和服务。
二、负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负责下岗职工转岗培训和社区就业服务企业的培育、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和跨区域劳务输出工作。
三、建设、培育、发展和管理劳动力市场,管理职业中介机构。
四、组织建立和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
五、实施全省就业前职业培训工作。
六、管理全省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培训工作。
七、实施管理全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工作。
八、实施管理全省就业经费和再就业资金。
联系电话:
综合科 0851-5365642
培训科 0851-5365639
再就业办 0851-5365636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