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长达十余年的实名举报材料,揭示了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某镇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土地权益纠纷。举报人池某某指控,其家庭超过五百平方米的土地,在2009年被以“建设茶叶加工厂”为名强行流转,补偿款总计仅3289.384元。更令人震惊的是,土地随后被转用于商业养殖并高价转让,而举报人一家漫长的维权之路,却在镇、县、市三级信访程序后,最终被指向了诉讼之门。
一、“奶茶价”强征土地:一场始于欺骗的“交易”
据举报材料所述,2009年,举报人池某某在外务工期间,其位于正安县瑞溪镇蚂蝗井村的土地被盯上。这块面积约530平方米的土地,包含村集体分得的开荒地和家庭自行开垦的土地。
举报信中控诉,当时的社会人员焦某与时任正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某,利用了池某某父母年迈、文化程度低的弱点。在其父母不完全知情、未见到任何合法征地批文和公告的情况下,以哄骗手段让老人在《征地登记表》上盖了章。
最终,这530平方米的土地,以“土8元/平米,田10元/平米”的极低标准被“征收”,补偿总额定为3289.384元。举报人质问,这远低于当时正常补偿标准(据称不足10%)的价格,如何能体现土地的真正价值?这笔钱,在当下甚至买不了几平米的地皮,堪称“奶茶价”征地。
二、项目“变脸”与公权力魅影:公益旗号下的利益输送?
这场“交易”起初打着发展当地白茶产业、修建“茶叶加工厂”的公益旗号。然而,据后续政府文件显示,茶叶加工厂并未在此地建设,项目很快变更为“生猪养殖场”。
举报材料进一步指控,这块地被焦某等人获取后,经营约十年,于2020年被整体转让给了新的经营者。当初以数千元“流转”来的土地,在变为养殖场用地后,其市场价值已不可同日而语。举报人质疑,这其中是否存在以公益为名、行商业牟利之实,甚至涉及套取相关项目资金的问题?
更让举报人感到无助的是,时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某的介入。举报信称,杨某利用其公职身份施加影响,使得普通村民不敢反抗。公职人员若牵涉其中,无疑让本就力量悬殊的双方,地位更加不对等。
三、漫漫维权路与“程序空转”:信访终结于“建议诉讼”
权利受损后,池某某一家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维权。他们向村镇、县、市各级部门反映问题。
2020年,瑞溪镇政府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但正安县政府在复查后认为,该意见“对信访人主要诉求认定不清楚,适用程序不当”,予以撤销。然而,县政府的复查意见却将核心问题导向了另一个方向:认为这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如对流转有异议,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终,遵义市人民政府的复核意见,虽然在程序上认可了县政府的复查,但实质上并未解决土地是否被违规征收、补偿是否合理等实体问题,依然指向“由当事双方协商或诉讼解决”。
这意味着,经过三级信访程序,问题的皮球被踢给了司法机关。对于普通农民而言,行政诉讼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这几乎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高墙。举报人感到,自己的核心诉求——彻查违规征地、追责涉事人员、获得合理补偿——在信访体系中经历了一场“程序空转”,最终又回到了起点。
四、核心追问:乡村振兴,不能振兴了谁的腰包?
这起事件虽是个案,却暴露出多个值得深刻反思的问题:
1.程序正义何在? 当年的土地流转,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公告、听证、评估程序?所谓的“征地”是否有合法批文?补偿标准如何制定,为何如此之低?
2.职责何在? 项目从“茶叶加工厂”变更为“商业养殖场”,用途变更是否合规?其中是否存在骗取政策优惠或资金的情况?镇纪委对“套取资金”的举报调查结果为何没有下文?
3.救济渠道何为? 当信访制度在解决此类涉及历史遗留、且可能牵扯地方利益的问题时,如果最终只能以“建议诉讼”作为终结,那么信访的纠纷化解功能如何体现?对于弱势一方,维权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国家三令五申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严查征地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乡村振兴的成果,应当惠及广大农民,而不是成为少数人攫取利益的幌子。此事件中,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以近乎“掠夺”般的低价流失,而维权之路又如此坎坷,这无疑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伤害。
我们期待,相关地方纪检监察、自然资源等部门能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重新彻查这起横跨十余年的旧案,给举报人一个明白交代,也给社会公众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答案。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根子,必须扎在法治和公正的土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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