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诉吉林立创医疗有限公司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经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一审、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依法驳回了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关于确认PPP项目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不服上述判决以相同理由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的再审请求,公平公正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至此尘埃落定。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单方面撕毁合同,给吉林立创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引发社会关注。
2017年11月28日,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作出《关于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生殖医学中心PPP模式请示》,北华大学于2017年12月1日给予了批复,并于2018年7月3日复函同意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为生殖医学中心综合服务系统PPP项目的实施机构。经吉林省有关部门的论证通过后得以顺利实施。经过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招标,吉林立创医疗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2018年7月9日,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和吉林立创医疗有限公司签订了《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综合服务系统(PPP资金)项目合同》。后经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的严格审核,被列入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说明了其符合规范运作要求。
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吉林立创医疗有限公司为生殖医学中心项目总投资9917.30万元;负责项目投融资、项目建设、运营维护、设备购置与人员培训等;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负责生殖医学中心医护人员执业注册登记。双方项目合作期为29.5年,6个月建设期,29年运营期,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运营维护权移交给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该项目于2018年8月5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经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进入项目运营。在运营期间,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聘请了吉林衡润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考评,按照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该PPP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报告,项目含固定资产投入和装修投入共计9091.73万元,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对该绩效评价报告已经盖章确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借上级有关部门整改之由,自行接管了医疗生殖中心毁约合同,自行负责生殖中心的经营管理。把合作方踢出。
在PPP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应依据合同的约定向社会资本方立创公司支付提前终止的补偿。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竟以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为由,声称PPP项目合同违法,并向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以此逃避合同责任。附属医院败诉后,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继续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随后,附属医院再次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请求同样被依法驳回,本案终结。
令大家疑惑的是,项目合同明显经过了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北华大学及吉林省财政厅的审核,是通过合法程序订立的合法有效的合同,那么,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为什么要毁约呢?据调查了解,2023年2月23日,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变更新来的院长姜立超为法定代表人。在“新官不理旧账”思想的影响下,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为了逃避合同责任,毁约合同作不惜花费上百万元进行了长达一年半的合同无效诉讼,并在此期间,以自有资金重复投资新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生殖中心,拟抛弃PPP项目中已经建好生殖中心的医疗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浪费。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不遗余力地将社会资本方踢出去,还妄图逃避合同责任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社会资本方立创公司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公信力、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浪费,当事人沈明祥与医院沟通多次,医院态度强硬,拒绝协商赔偿事宜,医院这种无视契约精神的行为严重损害当事人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作为教育与医疗领域重要机构,本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与道德准则,其行为令人失望。
我们呼吁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正视问题与当事人真诚协商,承担违约责任,给予合理赔偿,相关监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督促其履行合同,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任何无视合同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与舆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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